关于2015~2016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03-14
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和学校教学安排,现对我校2015~2016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做如下安排:
一、清明节:4月2日(星期六)至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劳动节:4月30日(星期六)至5月2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三、端午节:6月9日(星期四)至12日(星期日)放假,共4天。
节假日期间,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,值班室设在行政楼101,电话:62338279,传真:62325071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与安全保卫工作,并于4月1日(星期五)下班前将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综合管理科(行政楼101室,电话62338279)和保卫处综合管理科(主楼120,电话62338765)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林业大学党政办公室
2016年3月9日